環保行業擬全成本付費 處理價格或翻倍
文章來源: 點擊量:1626 時間:2016-01-30
由于環保產業的公益性質,長期以來,關于其是公共屬性還是商品屬性的爭論不斷出現,環境服務費在市場定價和政府定價之間也總是搖擺不定。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意見》明確要求提高污水處理費,關于環境服務業,《意見》要求,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統籌運用環保稅收、收費及相關服務價格政策,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于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處理企業撥付的處理服務費用與污水處理效果掛鉤調整機制,對污水處理資源化利用實行鼓勵性價格政策。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運用市場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治污減排。
關于節能、生態,《意見》明確,健全生產領域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并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和財稅制度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
此外,《意見》還要求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清晰界定政府、企業和用戶的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財政投入與價格調整相協調機制,促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并提出通過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政府定價程序、加強成本監審和成本信息公開、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反壟斷執法、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等方式來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意見》的發布,意味著環保行業即將進入“全成本付費”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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